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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船说法】植树节——关于“绿”的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23-12-25 21:27 点击量:

  2020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将植树节正式写入法律。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业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造福千秋万代的大事。为鼓励更多公民参与植树造林和森林保护,对于贡献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国家还有奖励。

  新《森林法》第13条规定,对在造林绿化、森林保护、森林经营管理以及林业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为合理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我国严格限制林木采伐,实行林木采伐许可管理制度。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如有砍伐需求,都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

  凭证采伐是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止乱砍滥伐,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有限措施。

  新《森林法》第56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我国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盗伐林木的违法行为,数量较少、情节较轻的责令补种和处以罚款,数量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是指行为人违反《森林法》,未经有权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范围,砍伐本单位所有或者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的森林或者林木的行为。

  《刑法》第345条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明确,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是指行为人违反森林法或者其他森林保护法规,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范围,擅自砍伐不属于自己所有林木的行为。

  《刑法》第345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明确,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护好自然环境就是守护好我们的财富。船营法院呼吁社会公众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行动,为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为建设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的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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